车用脚垫是否合格 石家庄将有标准可依

10.09.2015  13:25

  近日,石家庄市质监局发布《轿车用脚垫团体标准》,使石家庄市区域性产品脚垫生产企业有了统一标准,该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复合形成特殊结构制成复合基材,经裁剪、缝制加工成的轿车用脚垫。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该标准从原材料入手,规定了“产品不得使用添加了再生原料的原材料进行生产”,“产品原材料应实行进货验收制度,原料须检验合格方可进厂”,从根本上杜绝了再生原材料在产品中的运用。

  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脚垫的装饰性和安全性能,该标准对产品安全性能提出了严格要求:“轿车踏板行程内不允许有覆盖物”,“脚垫应有防止位移装置,保证脚垫安装完毕使用过程中不位移”,“挥发物应小于等于30g/m2”,“燃烧速度应小于等于100mm/min”等。

  该标准从基本规格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气味、物理性能等方面对产品进行了规范,将产品按结构分为线圈型、复合型两大类。引用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对产品阻燃性进行了测定;引用《GB/T 4085-2005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对消费者最关注的有害挥发物进行了测定;引用《GB/T 1040.2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对产品拉伸性能进行了测定;引用《GB/T 15036.2-2009实木地板第2部分:检验方法》对产品的耐磨性进行了测定,以保证产品美观、环保、耐磨、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