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艺:谁导演了保障房“空城计”?

06.02.2015  11:12

    近日,一些地方保障房项目频频出现入住率低、申请遇冷情况。记者采访发现,选址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备,是部分保障房遇冷的主要原因,甚至出现住户申请到保障房后又回市区租房的“回流”现象。海南省住建厅一位干部坦承,很多保障房小区建设属于“凑数量”。保障房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反而造成土地、资金的浪费。(2月5日新华网)

    “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住建部接着又分解了各地的每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此举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对于求房若渴的住房困难群众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从各地公布的数据来看,大多数地区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多个地区保障房上演“空城计”,保障房要么选址偏僻、交通不便、配套设施缺乏,住户放弃入住;要么被某些不该分配保障房的公职人员与富人鸠占鹊巢;要么只见供地不见供房;本该保障困难群众安居权利的保障房在某些地方变形走样,保障房成了政府的“凑数”政绩,一边是困难群众求房若渴,一边是保障房上演“空城计”, 群众的住房尊严何处安放?政府对民生的保障责任体现在哪里?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让民众“居者有其屋”,政府责无旁贷。给困难群众提供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同样,保障房供给不是恩赐,而是责任。完善住房保障服务,决心比财力更重要。虽说政府建好保障房,减少了土地出让收入,增加了财政负担,但是给困难群众提供优良住房保障服务,让群众享有有尊严的居住权利,是政府的本分。

    其实,政府建设保障房算的是民生账,而不是单纯的经济账,以简单的市场眼光审视政府建设保障房的得失,政府如果做好了住房保障文章,有利于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平抑商品房价。减轻更多购房人的经济负担,这实际上是树立政府公信形象,实现政府与群众双赢的一个良好契机。而且政府以实际行动回馈困难群众是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从长远来看,政府为困难群众居住尊严托底的价值不可低估。

    但是,只是有的地方宁愿把钱花在形象工程、“三公消费”上面,也不愿拿出更多的钱投入公共事业,只愿土地高价出让盖商品房也不愿意给保障房划拨土地或者把非常偏僻,根本没有配套设施的地块划给保障房项目。有的地方“保障房只见供地不见供房”;有的地方以旧厂房充保障房应付检查;有的地方把单位内部集资房、福利房也算到保障房的头上;有的地方保障房分配严重失衡,保障房被公务员“包场”;有的地方以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名义向上要补贴,却只开发商品房。有的地方保障房项目只保数量不管“成色”,交通不便、基础配套设施缺乏成了保障房地块的代名词,困难群众口惠实不至。

    既然中央部委和各省市签订有保障房供给协议,中央已经给了专项补贴,就要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保障房供给的问题上,地方要按照中央顶层设计要求与民生需要,打破土地财政思维惯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像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做到应保尽保。不能为堆积保障房数字,而忽视保障房的保障“成色”。在我看来,这个“成色”既包括保障房的数量与住房质量,还包括保障房的选址与配套设施建设。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把质量过硬的保障房“精确”分配给低收入群众。不能任由不合格不便利的保障房项目滥竽充数,不能听任权力染指保障房。

    当然,要让地方政府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责任,除了地方权力自省、体现责任担当以外,住建部、国土部等部委要督促地方政按时足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对于保障房建设缩水、“凑数”的地方,不仅要曝光、约谈,还要纳入政绩评价体系,提高违规成本,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