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09.08.2016  14:35

 

  8月上旬,江苏盐城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确立了由纪检、组织、审计等十多个部门组成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市审计局增设专 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实施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明确将自然资源资产法规政策执行、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及保护资金投入绩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 产履责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坚持边研究边实践的思路,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践后,不断深化和细化审计内容,建立较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审计结果 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帮助领导干部更新理念、完善决策,在日常工作中更加关注自然资源资产问题,促进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近年来,盐城市审计局积极组织对自然资源审计对象、审计方法、评价指标等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研究,并结合具体项目开展试点审计,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 丰富经验。其中,对部分县(市、区)以及国家级珍禽保护区、国家级麋鹿保护区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监督问责;结合亚洲开发银行专项扶持资 金审计,重点关注了湿地保护、水环境整治、区域供水等自然资源保护项目实施绩效;在“万顷良田”盐田复垦审计项目中,将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与自然资源 审计项目有机结合,重点关注土地功能恢复情况,揭示了盐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制度性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积极采纳。在今年2月召开的盐城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研究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原则通过了上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