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解读
30.12.2015 09:31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987年我国颁布实施了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7803-1987),对指导临床医师明确诊断疾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随着对疾病的认识不断深入,标准进行了不断完善,2002年进行了第1次修订。本次修订与GBZ 17-2002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观察对象。明确了慢性中毒的接触时间。镉在体内独特的代谢动力学特点决定了出现尿镉升高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收集的慢性中毒病例,从开始接触到出现低分子量蛋白尿最短为两年,但从保护劳动者健康角度考虑,本次把慢性中毒的接触时间定为不少于一年。
本文来源: 卫生厅
30.12.2015 09:31
故
事
山东启用复工复学健康通行卡
日前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有序推动复工复学,卫生厅
山西开展中西医联合远程会诊
2月24日,卫生厅
钟南山:磷酸氯喹还没做对照实验
2月2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广东支援湖北医疗队与钟南山院士进行了远程会诊。在专门安排的答记者问环节,钟南山表示,临床治疗中发现,新冠肺炎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阿比多尔、克力芝平均6天~7天后,核酸检测转阴;使用抗病毒药物磷酸氯喹的平均转阴时间为4.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