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接受安全评价和强制性检验

06.04.2015  23:24
近日,市质监局专门针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价和强制性检验、修整;同时督促其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和鉴定。对不按时报检、拒不接受安全技术鉴定或鉴定后不按要求进行大修、改造、更新老旧电梯的使用单位,将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