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5.11.2016  10:03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赞皇县上徐乐村村党支部书记任秀辰、村委会主任卜现中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该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种粮补贴款共计20020.85元;2014年,违规发放玉米 保险 补偿款15861元。任秀辰、卜现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藁城区黄家庄村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问题。黄辰良担任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违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定,将财政拨付的农村厕所连茅圈改造财政奖补资金21950元,用于其他村务开支和吃喝招待费用。黄辰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安社区老年公寓骗取财政专项补贴问题。2013年,长安社区老年公寓主任李永奇通过虚报床位,骗取财政拨付养老机构床位补贴57600元。李永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骗取补贴款退还区民政局。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各种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问题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快查严处,限期办结。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中共 石家庄 市纪委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