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我方胜诉的启示

30.09.2021  15:50
主  讲  人  : 解永法        律师

活动时间: 10月08日14时30分       

地            点  : 外国语学院106报告厅

讲座内容:

2021年8月10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撤销了纽约东区联邦法院2013年作出的责令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对直接购买维生素C原告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的一审判决,发回案件并指令纽约东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至此,这起历经17年,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的反垄断案件,华药集团公司最终赢得了胜诉

此报告将围绕此案产生的始末进行阐述分析解读。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出口产品激增,国内企业无序竞争剧烈,面临反倾销风险。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委托相关商会对出口商品实施“预核签章”制度。美国维生素C 购买者---原告以此为理由起诉我国四家维生素C生产企业实施了垄断价格协议。在一审宣判前,有三家企业分别以赔偿100万美元、1100万美元、2200万美元与原告和解结案。唯有华北制药集团公司坚持上诉。2016年9月,上诉法院以国际礼让原则为由,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华北制药集团胜诉。原告不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审。2021年3月17日,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审理此案,并于2021年8月10日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为由做出判决,华北制药集团最终胜诉。

  报告将结合此案,介绍美国的司法制度:即联邦法院与州法院体系、遵循先例判决制度、证人交叉询问制度、陪审团制度;并同时介绍美国的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和处罚措施等。并讲解此案的胜诉对我国涉外企业的影响和启示。


主讲人介绍:

原河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政策法规处处长,河北省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主任;公职律师。2020年9月份退休后加入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河北省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公职公司律师委员会委员;河北省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河北省外经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委员、业务发展部主任、仲裁员;青岛、廊坊、唐山、承德、保定仲裁委会仲裁员;河北省侨联法律顾问团成员;河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专家顾问;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法律”客座教授;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法律”客座教授。


发布时间:2021-09-30 15: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