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

11.04.2017  10:22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印发的《2017年“美丽河北”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充分展示我市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采,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市教育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旨

自下而上推选产生10名市级“美丽河北·最美教师”,并择优选拔5名教师参加省级评选。依托市内各大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人文风采,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教师、尊重教师、关心教师、支持教师的良好风尚。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配合“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河北之美,树立河北崭新形象。

二、活动步骤

(一)市教育局会同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借助电视台、报纸、教育网及时刊播启动信息,扩大“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评选推荐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属高校和省属高校要制定具体推荐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同时要在学校门口等地悬挂标语条幅,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对活动主题进行宣传展示,对活动主题进行宣传展示(宣传标语参考样式见附件1)。

(三)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标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优先推荐在媒体刊登过感人事迹和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四)市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县区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

(五)市教育局会同市委宣传部邀请专家学者、社会人员、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建“最美教师”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10位社会认可的“最美教师”,并择优选拔5名教师参加省级评选,评议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推荐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推荐条件: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校各类、社会有关地各路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现新时期教师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四、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全程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处室及具体负责人,从即日起启动活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应贯穿活动全过程,积极配合做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二)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师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强化监督,保证被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准确。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牟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上报、确保及时完成。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推荐材料包括:

1.“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不超过5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3.工作场景照片三张(电子版≥3M)

4.“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5.“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报告

相关材料表格纸质版加盖各级公章后装入档案袋上报即可,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报送材料地址:石家庄市教育局225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刘萍 86036266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