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检察院全面审查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 收监5罪犯

23.12.2014  00:42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锐锋)今年以来,灵寿县检察院加强对监所的检察力度,尤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检察。截至目前,已有4名监外执行人员、 1名社区矫正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灵寿县检察院重点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的检察,对上述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逐人登记建档,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重新审查上述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决定等原始材料,对保外就医罪犯重新体检,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建议一律收监执行,对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议于保外就医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此外,还与执行缓刑的人员逐一见面,对缓刑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