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网贷公司被指跑路失踪:曾被指高利贷

04.06.2014  02:08

   (原标题:鹿泉一网贷公司陷跑路漩涡)

  近日,石家庄鹿泉一家名为“威泰创投”的P2P网贷公司跑路的消息,出现在各大网贷平台的“曝光台”上。据曾参与的投资者称,该P2P网贷公司从5月9日上线,至5月22日短短13天的时间,该网贷公司的网站便已无法打开,曾经的客服陆续噤声。

  随着P2P自去年野蛮成长以来,便捷与违规风险泥沙俱下。对此,金融专家提醒市民,市民对于P2P的三条“红线”应当守住。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件:运行13天后“蒸发

  “(威泰创投)5月7日试运行,9日正式上线,到5月22日晚上网站就打不开了,”市民刘悦(化名)告诉记者,她是5月18日投了3万多的月标,没想到仅仅过了四天,该网贷公司竟“人间蒸发”。“网站打不开,之前群里的‘客服’也不说话了,像消失了一样。”刘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像刘女士一样遭遇的市民至少有四五十人,他们特别建立了维权群。

   上线时曾发高利率

  记者了解到,“威泰创投”上线时的优惠力度很大,在其公告中称“威泰创投上线期间申请VIP免费,VIP免利息管理费,免年费,免提现手续费。”而一月标、二月标、三月标的年化利率不仅达到了24%,而且对于这三个标的分别给予1%、3%、7%的奖励。不仅如此,对于日投资前三名、线下充值,仍有丰厚奖励。“对于新晋的P2P企业来说,刚刚上线给出高额回报的确是平常的事情,但是这家公司的年化利率是有点高了,”石家庄“人文贷”总裁梁兴涛告诉记者,根据他的经验,一般年化利率超过24%的都应引起投资者的加倍注意,超过后P2P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倒挂,将存在很大的风险。

   跑路?涉嫌诈骗?

  根据此前发标落款,“威泰创投”运营公司为河北威泰投资有限公司。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地址为鹿泉市北斗路铜冶镇政府宿舍楼,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园艺作物种植;玉石、玉器、干(鲜)瓜果产品销售。

  事发前,也有投资者询问公司办公地点,该公司客服回应称“办公地点位于宿舍楼5楼临时办公,正在装修”,事后众多投资者得知,“镇政府只有3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告诉记者,“当然除了本意诈骗,还有一种可能是骗子套用了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套用网络模板进行诈骗。

   评说:P2P勿碰三条“红线

  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及法律风险专家郭勤贵律师介绍,对于自去年疯狂成长的P2P来说,便捷与违法泥沙俱下——由于社会上大量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涌现,司法机关加大了对各类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其中部分以P2P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将会受到立案侦察。对此,郭勤贵律师从法律方面提醒P2P平台及投资者,需规避的三条法律风险。

  1、理财-资金池模式。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公司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信息。3、庞氏骗局模式: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点评

  郭勤贵律师介绍,从央行规定的上述3条法律红线看,第一条相当于P2P平台在开展借贷金融业务,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借款,然后再向他人贷款,赚取高额利差。这显然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条红线相当于融资方借用P2P平台在开展非法集资行为,而P2P平台不进行审查或者知道、应当知道而不制止,在此情况下,P2P平台相当于协助虚假融资方完成了非法集资行为。第三条红线中,P2P为平台吸收资金后非法使用,属于典型的集资诈骗犯罪行为。

   延伸:P2P公司面临的广告风险

  同时,郭勤贵律师介绍,暂且不考虑P2P平台自身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述第一、第三条红线除外),即便纯粹从事点对点服务的P2P平台,因其自身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其法律定位属于广告发布者,只不过其发布的信息是金融供求信息,因此,也存在巨大法律风险。

   链接:其他法律风险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第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