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治理要有规则意识

15.06.2016  21:23

规则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规则也是达成集体行动的条件。古语有云:“欲知乎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了规则,事非对错就难以评判和伸张,规则缺失则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社会不义”的牺牲品。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技术衍生出的新兴社会空间、经济空间和政治空间也同样离不开规则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这一论断突出强调了网络空间作公共空间的属性,它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风清气正的网络公共秩序代表公共利益的根本指向。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如何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首要之任务就是规则供给并保证规则得到普遍遵守。

网络空间要有交往规则

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也是社会交往空间。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塑造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网络社会。现实世界的社会交往活动在网络中延续和拓展,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关系又通过网络分化重组,新的基于虚拟联系的网络社群大量涌现,线上线下互动深刻影响社会运行。网络虚拟空间实现了对现实世界中社会权利义务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那么,网络社会交往就不是一种单纯的数字交换,它源于现实生活,又反作用于现实生活。网络社会活动必须符合社会规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现实生活中的不法行为不能在网络世界中重演,网络空间更不能成为被现实世界所抛弃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的藏身地和庇难所。

网络社会交往的底线规则就是不能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网络空间极大地提高了个体言行的自由度,但自由从来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个体自由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为代价。当前,许多社会侵权案件都是通过网络来实施的,比如网络敲诈恐吓、网络隐私泄露、网络攻击谩骂等等,这些行为对人们的现实生活造成的伤害更大,触犯社会道德底线,必须予以坚决制止。

网络社会交往不能违反法律规范。当前,赌博、色情交易、犯罪教唆、诈骗等行为正从线下走向线上,并利用网络空间在更大范围内扩散,跨国、跨域犯罪不断加剧。这些行为在网络环境下具有多发性、隐蔽性,杜绝此类犯罪行为,一是要加强网络立法,弥补法律空缺,防止打擦边球,二是要大力发展网络安监技术,加强网络监督执法。

网络社会交往要受到公共价值准则的约束。网络促进点对点的社会交往,也实现了点对面的信息扩散。在网络社会中,个性张扬不能与社会价值准则相违背。“网络虐猫”、“网络炫富”、“网络自残”等“毁三观”的扭曲行为一次又一次挑战人们的道德承受力,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恶劣影响。一些人利用网络煽动宗教对抗、鼓吹民族分裂,严重危害社会团结,违抗民心所向。这些行为为公共价值所不容,必须“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网络空间要尊重市场规则

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也是经济空间。传统产业借助网络技术转型升级,大大提高生产交换效率;信息产业迅速发展,供应信息产品的网信企业大量出现;实体经济形式被搬到网上,网络融资、网络营销、网络交易广泛开展。种种迹象表明,一个覆盖全球的网络市场正在蓬勃兴起。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那么,在网络空间中如何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理论和实践已充分证明,市场机制并不是什么“纯天然”的事物,而是由一整套规则制度支撑起来的经济运行方式。制定公平公正的网络市场规则、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是政府发挥作用的主要形式。

网络市场要有准入规则。随着网上消费的普及,假冒伪劣产品借此大行其道。一些打着新型金融产品旗号开展的网络融资贷款业务缺乏必要资质,也没有纳入监管范围,成为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的主要渠道。这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也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运动式的打击整顿,更需要从准入源头上建章立制。

网络市场要有交易规则。市场交易的原则是平等自愿,网络市场也要杜绝强卖强买等不正当交易行为。一些网商标榜无理由退款退货,却通过人身威胁、电话骚扰等手段胁迫消费者。一些机构出卖消费者信息,甚至形成产业链,各种骚扰式、定点式推销令消费者苦不堪言,也让民众对个人信息随意泄露充满担忧。为此,必须加大力度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另外,网络经济造就的大量虚拟资产、资本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方式也亟需正式制度的确认和保护。

网络市场要有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的精髓,是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也存在一些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中小企业对此意见不少。”为此,要“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良性竞争。同时,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加快推进审批制度、融资制度、专利制度等改革,维护公平竞争氛围。

网络空间必须遵守政治规则

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也是政治空间。网络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和政治见解、实现参政议政提供了新的政治参与空间。网络为民众获取信息、讨论协商、形成共识提供渠道和平台。网络也是汇集民意的重要途径,为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经济调节提供依据。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网络政治空间并非一方静土。一是经济社会问题在网络环境中极易演化为政治问题。二是海量信息难以甄别,一些网络行为体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误致民意,甚至利用网络极化个人私利、压制公共利益。其三,网络使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分野变得模糊,境外势力可能利用网络控制一国的经济命脉和信息基础设施,通过网络渗透干涉他国内政。因此,在网络空间中建构政治秩序必须树立政治规则的权威地位。

网络政治规则首要体现于维护国家主权。维护主权完整和独立是一切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网络空间中同样也存在主权问题。其一,任何网络行为体都不得利用网络从事颠覆、分裂国家的活动或散布相关言论;其二,国家的网络主权必须保证,包括国家对网络的管理权和国家信息主权。任何国家都具有监管网络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并不与其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相悖的权力。

网络政治规则要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任何网络行为体都不得在网络中制造社会冲突和政治冲突,散布引发政治动荡的信息。任何网络行为体也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公共安全。当然,保持政治稳定不意味着莫视政治运行中的问题。如习总书记所言:“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

网络政治规则要促进有序政治参与。网络参政一方面要避免个体非理性隐匿参与,另一方面也要防范团体极化、网络暴政。这就需要为各种网络政治参与形式设计规则。如何让众多分歧甚巨的个人共享网络空间,如何在保存个体自由的情况下还能使不同的政治诉求并存不悖,体现的是规则的作用,也是尊重规则的意义。

(作者: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央编译局博士后)

编辑: 石家庄新闻网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