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悬路边 挂伤路人眼角 谁来赔偿?

21.01.2016  10:46

  市民任先生最近遇到烦心事,因上班路上被一根垂在路边的线缆意外挂伤,导致其右眼眼角撕裂。虽然经过紧急就医伤口已经得到处理,但关于事后的赔偿问题却令他陷入困境。

  17日早上6点半,天还有些灰蒙蒙,任先生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上班路上。行至石纺路棉六小区门口附近时,一辆横在马路上的环卫三轮车引起了他的注意,“当时虽然路上行人不多,但环卫车停在路中间感觉挺碍事的。”任先生见状正准备从右侧路边穿过去,然而还未等他反应过来,突然右眼就传来一阵剧痛。“我当时就停了车,这才看见一根黑色的线缆横在马路上。最中间贴着地面,两边是垂下来的,骑车经过时那个线缆正好拦住我的脸部。

  事故发生后,任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从随后赶来的民警那里他才得知,这根线缆属于通信线缆,是当日凌晨4点左右被一辆大车挂断的,事后已有人拨打市长热线申请维修。

  “后来想想那辆环卫车可能就是警示路人的,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警示牌,也没有人员盯守。”任先生认为,警示标志不明确也是造成自己意外受伤的原因之一,“当时路上还有几个骑车的,同样被线缆拦下来。”由于伤势较重,任先生不得不紧急就医,“右眼眼角被撕裂,缝了十来针,费用算下来将近2000元。

  由于眼部受伤,任先生一直在家休息,“事发当日中午线缆就已经恢复,但产权单位是哪里我却始终不知道,单位说不属于工伤,不肯出医药费。”任先生很无奈,不知自己遭受的这笔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

  对此问题,石家庄为民律师事务所李淑红主任律师表示,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任先生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或线缆产权部门提出赔偿要求,“另外,任先生事发时当场拨打了110,相应的报警记录应该会对赔偿事宜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