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 绿色—建筑生命之色

31.12.2014  23:02

                   
      近年来,我省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政策体系到标准体系,从组织机构建设到评价能力建设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升,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从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材、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管理等方面评价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去年标识项目数量和建筑面积分别在全国排名第4和第6位。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开展情况

      2014年,按照厅领导“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的要求,按程序对项目进行评审,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六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专家评审会和复审会。完成项目初审81项,完成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价标识项目55个,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近536万平方米,其中一星标识23项、二星标识29项、三星标识3项。目前,全省累计共有138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近1600万平方米。其中一星标识46项、二星标识84项、三星标识8项。从面积看,一星级标识占33.86%,二星级标识占55.98%,三星级标识占10.17%,基本上两头小中间大,成正态分布。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进情况

      (一)切实加大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力度。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对各市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工作程序、抓好初审把关、加强项目管理、注重运行实效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年共组织项目申报6次,申报项目81项。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为提高项目评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审查把关、专业咨询、专业评价、专家评审、项目公示、资料备案等工作程序和要求。一是为提高专业评价工作质量,组织相关专家和相关评价人员专题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明确了专业评价的重点和内容,细化了评价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制定了改进措施,提高了专业评价的水平和作用。二是组织召开了绿建咨询工作座谈会,会上省墙改节能办郁达飞主任提出了咨询单位要为申报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是为了项目评星而进行申报资料的整理、拼凑和包装,绿建的评价不是目的,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建立开发商愿意建,百姓愿意买的动力机制。三是为确保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了170余人的“省级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开发了随机抽取软件,召开项目评审会前,采取随机抽取原则,利用抽取软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做到及时更新上会专家,每次评审会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专家。 

      (三)不断加强对各市工作的督导力度。推动各市将绿色建筑工作列入工作考核目标,9月份,在全省“禁实”工作座谈会上,专题调度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分析、研究了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目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和承德等6个设区市,都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秦皇岛、承德要求,自2015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为适应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本着为基层服务、减轻负担的思想,以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对具备条件的市进行了审查把关,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同意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和邯郸等五个市开展本市范围内一星级绿建评价标识工作。采取一对一、一帮一模式,组织省级专家对秦皇岛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行现场复核和指导,使该市的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加大了对省级资金支持示范项目的监管力度。一是协同省财政厅对列入省级示范项目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进行联查;二是经省法制办把关,完善了省级示范项目三方协议内容,并将对列入省绿色建筑示范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签订申报单位、省和市管理部门三方协议书,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

      三、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谋划我省工作措施

      (一)先进省市经验

      1、北京市:一是于2014年8月1日颁布施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56号令),将新建建筑节能的标准扩展到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要求新建民用建筑不仅必须达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而且要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部分规定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要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二是2013年6月市规划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与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同时进行。

        2、重庆市:一是已将一星级绿色建筑技术内容作为强制性条文纳入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二是依据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组织编制了分别指导设计和审查的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和相应的审查要求等配套技术文件;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提出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专业必须执行的条文列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专业选择执行的条文列表》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专业分工》,明确了各专业承担相应设计的范围和深度。三是提出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阶段所需计算分析资料汇总表》,并明确了非传统资源利用率等分析计算书的编制要求,统一了计算方法和格式。四是提出了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意图和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的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参考图纸模板,便于直观了解项目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有效指导工程设计。

      重庆市按照标准化要求,对绿色建筑工作进行流程再造、全程记录、表单清晰,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3、江苏省:编制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起草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审阅,年底报省人大,计划明年起实施。

      (二)我省存在主要问题

      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设计单位能力不足,积极性不够;咨询行业亟待规范;开发企业积极性尚未真正调动起来;物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以消费者为主体的绿色建筑市场机制尚未形成;标识评审专家能力不够、数量不足,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不够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结合本省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探寻完善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支持体系,培育壮大地方绿色建筑产业。二是探索我省绿色建筑工作如何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相结合,研究好的结合方式和方法。三是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将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相关工作,逐步扩大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提高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四是探讨研究我省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网上在线申报评审平台系统。五是继续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并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注: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界定一个建筑或建筑区域是否为绿色建筑,主要是指该建筑或建筑区域是否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