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认真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03.08.2017  09:43
今年以来,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坚决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有关排污费征收通知精神,采取月督导、季通报、半年稽查等方式认真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了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2017年上半年,全市征收排污费6846.19万元,其中县(市)区征收5804.56万元,市本级征收1041.63万元。市本级征收排污费同比增长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