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审判和执行插上智慧的翅膀

06.07.2017  20:33

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服务”,  全面打造智慧法院,取得可喜成果。

2016年11月,河北高院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展示了该院自主研发的“智审1.0系统”及“庭审智能化巡查系统”的最新成果,得到了与会来宾的一致好评。

坚持服务于审判执行

促进审判执行能力现代化,是河北高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的切入点。

2015年5月,河北高院推行了移动外勤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包括了移动办公系统和移动办案系统两部分。移动办公系统包括文件传阅学习、文件审批流转、案件信息查询、通讯录、法院动态查询、辅助工具等六大功能;移动办案系统主要是存储案件产生的文书、笔录、照片、音视频证据等。外出执勤人员通过手机app收集现场资料,包括录音、照片和音视频等。如果有文书需要报批,外出执勤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提交文书审批流程,审批后执勤人员可以直接下载打印。移动外勤服务平台大大方便了在外办案的人员,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4年12月,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在全省法院推行,这个平台是以综合电子地图、执行远程对讲、执行资料存储、视频执行指挥相融合的综合业务平台。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时,调度员可在地图上对其实时定位,并查看现场监控图像,与前方执行现场进行双向实时音视频通话,从而实现多方位、实时调度。前方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录制的音视频资料实时传送至河北高院指挥中心平台,并作为执行案件证据保存。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的运用大大方便了执行工作。

从2016年1月开始,河北法院实行了刑事案件远程三方庭审,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政法网进行网络视频开庭或参加庭审,为刑事庭审安全提供了保障,也提高了庭审效率。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运用远程三方庭审方式已审理刑事案件148件。

2016年7月,河北高院自主研发了“智审1.0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关联当事人相关案件、辅助法官高效生成裁判文书、智能推送法律法规自动统计并实时展示同类案件裁判数据等五大功能。目前,“智审1.0系统”已在全省194个法院应用,能为法官减少30%的工作量。

坚持服务于审判管理

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是河北高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

2015年6月,河北高院自主研发了“庭审智能化巡查系统”,该系统能够自动检查案件是否采用了数字庭审方式、是否执行了每庭必录的要求、是否按照排期时间准时开庭等,而且还能够对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如缺席或迟到、早退、离席、接打手机、着装不规范等行为,自动截屏、录像、生成巡查日志,实时反馈给本人和院庭领导,并自动列入法官业绩档案。全省法院对庭审实况的检查做到了无时、无刻、无死角。该系统只需在高院配备1名管理人员,即可对全省所有庭审案进行智能化巡查。2016年,河北高院运用该系统共巡查庭审69310余件,发现问题3280余件,下发整改通知2000余份,完成庭审直播55821件。

河北法院面对审判流程的海量数据,人工监管难以完成的问题,自主研发了审判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案件审理流程中的易发风险节点,将案件流程划分为五个阶段25个节点125个风险点,并且对25个节点实行标准化作业流程,即每一个监控节点都制定了标准作业流程。最高院要求每案必查,而河北全省法院每年收案70多万件,如果运用传统的方式来检查,是不可能实现的,审判风险管理系统对一个地市级法院的案件数据核查一般仅需十分钟即可完成。今年以来,河北高院共对全省法院605062  件案件进行了检查,发出各项通报  10期,上报最高法院的案件数据质量合格率  99.27%。

坚持服务于人民群众

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河北高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的落脚点。

2014年6月,河北高院月正式开通了全省一体化的诉讼服务管理平台,并于2016年4月对相关功能进行了完善。该平台集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减刑假释公开五大公开,提供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查询、网上开庭、网上提交证据、网上咨询、网上申诉、网上调解等24小时的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与互动。截至目前,该平台已累计访问3000万人次,注册用户4.3万,网上立案4万余件,案件公开245万余件,执行公开57万余件,裁判文书公开117万件,庭审公开16万件。

2014年9月,河北高院创新研发了便携式数字法庭,该设备有便携式主机一台、WIFI摄像机三台、摄像机支架三套、电源适配器一个,既可满足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刻录等需求,又可用于外勤执法文书制作、现场勘查等。《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年)》中要求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要保证同步录音录像质量。有了便携式数字法庭,落实上述要求有了保障。更主要的是,便携式数字法庭既方便了办案也方便了百姓,就是在当事人家里也一样使用。目前,全省有216个法庭配备了数字化法庭设备,开庭审理案件91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