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网红经济,易直播引领电商跨界视频直播

12.04.2016  17:14

  在papi酱、罗休休等一大批网络红人的爆红以及资本助推下,“网红经济”成为今年的现象级热词!网络红人一旦成名,便可自己开店、接代言广告或进军娱乐圈,以此实现商业变现。

  而作为包括传统企业、电商卖家等在内的品牌方,难道只能靠“买硬广或邀请代言”这类传统玩法利用网红经济的红利吗?

  传统企业或电商卖家如何搭上网红经济的顺风车,实现更大的商业企图?透过春水堂与易直播的跨界合作案例,你或许可以看到一些端倪。

   视频社交电商新模式——用“社交场景”卖货而不是流量和硬广

  我们知道,这几年品牌或商家线上获取流量越来越难,包括直通车、竞价排名、应用市场等在内的各种流量获取渠道,其获客成本越来越高,即便当年最火的朋友圈营销,目前也变成了一种传统的营销方式。个别比较聪明的品牌,会选择快手、秒拍等短视频app买下某个网红的广告位置或是利用网红发个朋友圈.。.初期转化率可能较高,但用户新鲜劲儿过后,效果就逐渐回归常态。

  另外一些品牌或商家会邀请一些网红做代言,或者搞一些线下活动,效果呢是有,但显然无论是广告、代言、活动等各种企图最大化网红经济红利的玩法,都可能并没有把网红经济的红利最大化。

  何况以上这些玩法,无论资金投入成本、转化率、还是用户对品牌的忠诚度和粘性来说,都可能并没有给品牌或商家带来更好的回报。

  本次春水堂与易直播的“视频社交电商”跨界合作,可以说是充分利用了易直播平台所具有的几个特殊属性,以“社交”而不是“流量”的变现逻辑实现卖货乃至品牌忠诚度的积累。

  与以上传统的玩法相比,本次春水堂与易直播的“视频社交电商”跨界合作,可以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次的跨界合作,充分利用了易直播平台所具有的几个特殊属性,以“社交”而不是“流量”的变现逻辑实现卖货,而在塑造品牌与用户关系上,也会裂变出许多新的认知。

   视频直播场景下,产品售卖如何由“”变“

  上面我们提到,传统的玩法下,产品售卖很“”,而在易直播APP上,我们会考虑以社交的玩法来带动销售,让主播和用户玩着玩着就把产品卖出去了,这就是所谓的“”。具体玩法是——

  我们结合春水堂的产品,设置几款产品专属虚拟礼物,比如虚拟振动棒,那么用户可在直播过程中即时送一个虚拟振动棒给(女)主播,然后私信(女)主播地址,春水堂工作人员负责发货,所得利益由平台、主播和卖家三方分配

  可以想象,当用户收到产品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心境。这种玩法,充分结合了易直播视频直播的场景优势,让用户在与主播交互(挑逗)的过程中顺便实现了产品的购买,而从消费心理来看,在刷礼物的状态下,用户对钱的感知是显著降低的,试想“直接打三百块钱给主播”和同样是三百块但“以礼物的形式送给主播”之间的区别。

  以上只是玩法中的一种,但我们所有的营销玩法,都遵循以下规则:

  ·分析商家产品特性,找到产品与易直播场景能够结合的点;

  ·利用场景做软化营销,避免强制卖货式的浅尝辄止;

  ·协同商家、平台与主播三方资源,做到利益共享;

  我们前期做的几期合作尝试,无论从曝光度还是购买转化率来看,效果都极其好,转化率是传统广告手法的3-5倍。这就是视频场景卖货模式的威力,这种模式强调的是社交本身,用社交流量代替广告搜索,利用主播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社交关系进而间接重塑品牌方与消费者的关系链,这就是视频社交电商的逻辑。

   内容定制化,让产品在直播场景中“赋能

  直播场景的自带势能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激活了匹配的产品,比如情趣用品适合美女直播,比如某款品牌蛋糕适合美食直播,然而也仅仅是产品与直播场景恰好“匹配”而已,并不能保证让这款产品卖的更好。

  未来一切产业皆是娱乐业,没有故事的产品(或品牌)早晚会被人淡忘,因此视频社交电商还需要讲故事的能力,需要围绕产品对主播的直播内容做定制化开发,让产品充分“赋能”,实现不仅仅是卖货,还有故事和产品(或品牌)的价值观,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由营销产品到营销品牌的转化。

  这正是春水堂与易直播积极探索的更进一步的合作模式,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进展。

   网红经济下的视频电商,还应有更多想象力

  除了春水堂这类产品本身非常适合直播场景的品牌商外,其他行业的商家是否也能参与一把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易直播平台上,以高颜值美女主播为代表的娱乐场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财经、美食、运动、培训等涉及面很广的泛生活类场景,这些都是品牌方和商家发挥想象力,抓住这一波网红经济的红利期,玩转视频社交电商的不二之选。

  毕竟直播平台才是网红的“集中营”,而易直播平台上广泛的直播场景则避免了某些秀场和游戏直播平台的尴尬,给了不同品牌方和商家最具想象力的跨界营销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