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终止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减排措施

13.11.2014  10:41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段丽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终止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自今天零时起,我省终止实施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减排各项措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为做好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我省从11月1日起,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我省组成了46个督查组到各地明察暗访,以保障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期间,全省共有2000多家企业停产、1900多家企业限产、1700多处工地停工。7日至11日,我省又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污染减排措施,所有燃煤电力企业实施限产,减排强度达到50%。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行业高架源全部暂时停产(焖炉),全省工业企业中涉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工序的全部暂时停产。

据了解,应急减排措施终止后,各地政府正会同工信、安监、电力等部门制定恢复生产的方案,有序开展各企业恢复生产,确保电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