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印发《细则》统一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30.09.2016  14:3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日前,报经省政府同意,省法制办印发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为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的实施提出了细化、量化的评价标准。

细则》重点强调了基本要素审查,主要对主体资格问题、事实和证据问题、适用法律问题、履行程序问题等4大类问题进行审查,明确65项审查标准。违反任何一项标准都可能导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或者在行政复议中行政行为被撤销。为此,《细则》规定:对于案卷中出现任一违反基本要素审查标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零。对违反基本标准问题“零容忍”,实现对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的严格管理。

细则》将违反案卷标准规定的一般要求,在案卷和文书制作与使用规范上存在的问题确定为一般标准问题。明确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案件移送、立卷归档等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细化出394项审查标准,为行政处罚的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提供了依据。

此外,《细则》将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情况体现在案卷的具体内容中,量化了评查分值,有力地加强了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一般标准问题根据其重要程度设定了10分至1分的五个档次不同分值,做到了轻重缓急,各有区分。为案卷评查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透明度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翟焰魂李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