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市县组织部长不得与同级书记同籍贯

25.11.2015  12:34

 

 

湖南:市县组织部长不得与同级书记同籍贯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据新华社电 组织部长一般不得与同级党委书记同籍贯,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湖南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了《关于从严加强市县党委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力图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这一规定从明确组织部长选任标准和条件、任职回避和交流有关规定、聚焦主责主业要求,到提出加强教育培训、述职评议考核、日常管理监督、支持指导力度的措施,再到明确不胜任现职的情形,均从严提出要求。

规定》提出,组织部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一般不得与同级党委书记为同一籍贯(出生地、成长地);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部门或机构主要负责人;凡在德的方面评价不高、或廉政方面存疑、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不能担任组织部长。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