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15.01.2016  11:41
1月12日,平山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利器。 一是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局内制定学习计划,着重学习领会修订的背景、必要性、重大意义、新旧法的对比、新法的亮点等方面。 二是强化宣传。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大力宣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环保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执法,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重视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农业及其他污染等重点领域的防治措施。 四是要求企业守法,各企业要提升自身知法、守法能力,合力提高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共创平山蓝天白云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