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101线平泉县城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4.06.2014  03:35

冀发改基础〔2014〕213号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关于呈报国道101线平泉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承发改基础〔2014〕28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01线平泉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3〕463号)、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国道101线平泉县城区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3〕2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起自四合园,经八台沟、代同沟、猴山沟、小梁前、随家营子、八家、北沟、耿家沟,终于大庙。路线全长20.64公里(其中:新建19.47公里,旧路改建1.17公里)。同时建设连接线起自北山回回营,利用101线旧路改建2公里后,经陶家园、南沟、河西,跨瀑河,终于平青乐公路,长6.64公里(其中新建路段4.64公里)。

  二、同意本项目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梁宽度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原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三、项目估算投资7.34亿元。资金来源: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资金由承德市地方政府财政解决。

  项目单位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落实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组织好项目实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