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企业排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18.12.2014  20:52

    河北新闻网12月18日讯(记者张娜)近日, 石家庄 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所有企业排水必须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污水不能够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停取缔。

    2015年底前,排水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石家庄市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实施意见》要求,同时,规范企业排水。2015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所有企业排水必须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污水不能够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停取缔。

    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督促全市30家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建立健全稳定运行管理制度,确保2015年底前,排水全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在排水管网建设方面,加快沿线村镇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在2015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所有村庄的生产、生活污水、雨季雨水等均能够进行收集,纳入管网。在畜禽粪污治理方面,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严禁排污直接进入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