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格局的新突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实施,对“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作出了制度回应,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标志着“全面”“从严”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取得了划时代的突破,是中央纪委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的郑重承诺。作为河北省纪委派驻机构,我们要立足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实际,正确运用《规则》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一、要把规范行为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落脚点。对于派驻机构来说,我们在监督驻在部门的同时,驻在部门的党员干部也在盯着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们在工作和作风上偏出一寸,纪检部门的权威性和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就会偏出一丈。我们必须把《规则》作为工作戒尺、工作遵循和工作标杆,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用《规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规范工作流程,检验工作质量,使我们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合法合规。
二、要把善作善为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切入点。派驻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在坚决遵循《规则》的前提下,要紧密结合派驻机构的实际和工作特点,既要善于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又要善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前两种形态,把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把敢作敢为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关键点。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同志朝夕相处,彼此熟悉,确实面临“感情与执纪”的难题。正确处理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关键是敢于担当,敢作敢为。我们必须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敢于“正歪树”,严防“歪树”变成“烂树”;又要敢于“拔烂树”,严防“烂树”危害“森林”,用严格的监督执纪体现对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四、要把忠诚干净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立足点。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进了纪委也不是进了“保险箱”。作为党章的忠实维护者和党纪党规的执行者、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这就要求我们纪检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率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打铁自身硬的底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五、要把勤学善思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着力点。能否熟练准确应用《规则》,取决于对《规则》的理解是否深刻。学习贯彻《规则》不能浅尝辄止,要做到学深悟透,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既要能够熟练掌握和准确理解《规则》的有关要求,用《规则》指导工作实践,反过来还要能够用工作实践加强对《规则》的理解,做到反反复复的“学”,认认真真的“思”,踏踏实实的“践”,明明白白的“悟”。
六、要把擦亮“探头”作为贯彻落实《规则》的出发点。发挥“探头”作用是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要求,也是派驻机构的基本任务。检验“探头”质量的唯一标准就是能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要想确保“探头”的质量,我们必须要加强对“探头”的维护保养,做到“四勤”:勤充电、勤保养、勤检查、勤维修,及时查漏补缺、对症下药,始终保证“探头”的肌体健康,使它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得到有效的履行。
河北省纪委书记梁惠玲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报告中强调:“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盯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权力运行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敢于担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转化成为具体行动,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