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6.11.2016  14:03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87号),经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计11月16日-20日影响 石家庄 市的气压场弱,逆温层厚,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累积上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1月16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升级为橙色(Ⅱ级)预警。

    同时,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16]53号)相关规定,二级预警期间单双号限行。自11月16日起,主城区和县(市)城区每日(含公休日、节假日)7时至21时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其他具体措施参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6]30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