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军副局长约谈我省部分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

02.02.2016  20:20

就2015年在全国开展的银杏叶提取物及其制剂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我省个别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违规行为,2月2日,省局副局长兼稽查局长贝军约谈了部分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生产管理,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针对我省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因购进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导致发生生产不合格银杏叶制剂的问题,稽查局有关人员通报了案件调查的过程、相关法律依据和行政处罚结论。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持续排查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接受配合处罚落实,切实规范生产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贝军副局长指出,当前我省药品质量问题并不平静,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在我省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在中药生产领域特别是药材质量方面表现较为突出。近年来,在鹿角胶、龟板胶专项治理以及风湿关节炎片和跌打丸专项治理中,我省都有个别企业“”上有名。中药原材料质量问题务必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真正汲取这次生产不合格银杏叶制剂的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贪图小利,主动甄别和拒绝异常低于社会公允价格的原辅材料,把住原料源头的关口,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产品质量和企业声誉。

稽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办案组执法人员参加了约谈。(省局稽查局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