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药检所参与起草的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获国家总局批准

10.03.2017  14:37

日前,由廊坊市药品检验所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的《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批件号:BJY201701),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正式发布。该方法采用滴定法测定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的含量,方法简便易行,结果准确可靠,并结合样品特性及实测数据,将红参中总还原糖检查限度确定为“以干燥品计算,含总还原糖以无水葡萄糖(C6H12O6)计,不得过30%”,为打击在红参中掺糖增重的不法行为提供了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