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乐亭县红十字会举办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宣贯培训班

04.05.2017  11:36

2017年4月27日下午,唐山市乐亭县红十字会举办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培训班,各镇乡政府、街道办、卫计局、教育局主管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各镇乡政府教育组长和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参加了培训。专职副会长李建华为大家进行了培训,重点介绍了新法的亮点、法定职责、信息公开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参训人员对红十字会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今后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会上下发了《乐亭县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方案》和县红十字会印制的《红十字会法》小册子13000份,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培训,依法开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