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工商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四个专项行动)

19.05.2015  11:43

  财务管理是工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常态下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预算执行,增强财务管理的责任感。同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财务管理,以“促进队伍稳定、落实财务安全、强化预算收支、全力做好保障服务”为目标,推进全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行管理会计制度,推动人才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一、认真贯彻新预算法  依法加强预算管理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又被称为准宪法或者“经济宪法”,其地位非常重要。预算法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牵涉到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必须加快实现以“全口径预算”为突破口的预算管理制度现代化。在政府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障预算之间形成统一和均衡,建立规范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同时尽可能把专项资金变为预算内资金,纳入公众的监督范畴。另一方面,必须尽快增加编制中期滚动预算和临时预算。目前我国只编制年度预算,容易使政府只考虑短期利益,不利于长远规划、科学配置和统筹调整财政资源与收支政策。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3至5年中期滚动预算,它可以使政府将几年的财力综合起来统筹规划,更好地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提高政府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可控性。要形成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型预算,而不是行政干预市场的建设与调控型预算;要形成规范和监督政府收支行为的法治型预算,而不是强化政府预算管理权力的管理型预算。“从政府管预算到预算管政府”,从“管理”到“限权”,对中国深化经济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二、深入学习会计法,推动会计管理人才升级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特别规定:首先必须取得会计证,同时要具备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由于《会计法》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较高,进而在第三十九条提出了会计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教育与培训工作等规定。

  2014年对于管理会计来说是重要的一年,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成为了财政部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11月,财政部举行发布会,正式发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争取3到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力争通过5到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的总目标;建立理论、指引、人才、信息化加咨询服务“4+1”的有机发展模式。

  管理会计是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的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分支,其职能从财务会计单纯的记账、报账和核算拓展到解析过去、控制现在与筹划未来的有机结合,管理会计的运用有助于企业效益和经济绩效的提升,也有助于政府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管理效益的提升。与财务会计相比,管理会计的不同点在于:在服务对象方面,管理会计主要为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营和最优化决策的各种财务和管理信息,属于内部报告会计;在职能定位方面,管理会计注重创造价值,渗透于单位管理的全过程;在方法论方面,管理会计为单位服务时采取的方式灵活多样,具有较大可选择性。

  三、认真执行新会计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面明确地提出要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这是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政府会计改革,首先应该要建立一套政府的会计准则体系;此外,研究政府的会计标准体系,建立一套政府的概念框架。政府会计领域的研究涉及大量问题,第一,政府会计准则出台后与现行预算会计是什么样的关系;第二,政府会计不是一个简单的计量确认问题,涉及多种制度之间的协调;第三,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制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这个财务报告的主体,以及各个所属单位之间怎么形成报表是非常复杂的;第四,政府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要素计量、确认和披露等问题也需要研究。政府会计改革相对于企业会计改革而言在我们中国是比较滞后的。

  在国家审计署公布的近几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如“小金库”问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等等。究其原因,有的是现行财政体制造成的,有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大部分问题则是单位自身制度,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薄弱造成的。执行新会计管理制度,要严格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利用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四、围绕省局“四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积极做好财务保障工作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即:市场主体帮扶、市场秩序优化、企业信用监管、12315护民生等“四个专项行动”。围绕“四个专项行动”总方案制定了13个具体行动的“子方案”,对每一个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以及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省局财务处积极做好预案,保障行动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在资金保障上决不缺位,确保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落实。

  因此,要做好新常态下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以法治思维方式为指导,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增强精细意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树立绩效意识,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从项目立项、资金安排到执行各个环节都要体现绩效原则,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重点地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培训,使财务人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法规。要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防止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情况,适时核对资产增减变化,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蔡兰英)

                                                                                                                                  (作者单位:河北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