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第二期培训班

01.07.2016  02:27
  

    

  为把慈善法学习培训工作向基层延伸,省民政厅于6月30日在石家庄举办了“河北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第二期培训班”。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讲话。省民政厅郑晓铭、刘健、耿东星等厅领导,省民政厅全体干部、厅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各市主管副局长、副处(科)长,各县(市、区)民政局长、主管副局长以及社会组织、慈善、福利科(股)方面的负责同志共计750人参加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祯科主持培训并作总结。

  赵风楼指出,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经验的宝贵结晶和慈善制度建设的最新最大成果,也凝聚了广大民政人的心血和汗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慈善法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与理解。

  赵风楼强调,慈善法的实施,是加快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虽然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慈善组织体系和基层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慈善理念日趋成熟,慈善义举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但总体而言,我省的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慈善意识还不够强,发展的空间还很大。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发展河北慈善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河北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赵风楼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慈善法贯彻实施的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领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慈善法的高潮。要精准把握精神要义,带头加强学习,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身体力行,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好表率。要强化社会宣传,使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主动奋发有为,落实改革举措,完善制度、精准操作。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形成主要负责同志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管部门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福利和社工部门各司其职,合力做好慈善法的工作大格局。要结合河北实际,推进慈善事业与精准脱贫等中心工作有效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健全救灾捐赠发布机制,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积极争取慈善信托试点,增强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培训班特邀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振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时飞就慈善法立法背景、法律条款等进行了系统解读。

  许祯科副厅长就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这次培训班精神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一是抓住重点,做好汇报传达。进一步明确方向,制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系统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做到全体民政干部准确理解,具体经办人员娴熟运用。三是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列出贯彻落实慈善法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充实和加强执法力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四是要主动作为,凝聚共识合力。积极争取各种资源,形成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联合推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