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粮食流通“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效显

30.03.2015  17:43
2014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系统以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健全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机构系统化、监管规范化、执法差别化,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严肃查处涉粮案件,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4..

  本报讯 2014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系统以“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健全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机构系统化、监管规范化、执法差别化,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严肃查处涉粮案件,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4年,全省新增专职执法队伍13家,13个省辖市、96.7%的县(市、区)建立了监督检查机构,8个地级市、61个县(市、区)建立了粮食行政执法支(大)队。无锡、泰州、苏州、淮安实现了市、县(区)粮食专职执法队伍全覆盖。在第二批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中,10家单位达到标准,被评定为省级示范单位,其中3家被推荐参加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

  在江苏省粮食库存检查中,首次将各地市县储备粮落实、管理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继2012年中央储备粮委托检查、2013年省级储备粮全面检查后,实现了各级储备粮检查的全覆 盖。国家粮食仓库清查中,将全省境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和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投资建设的民营企业全部纳入清查范围,并将完好空置仓、占用或挪作他用和死角仓等情况作为复查重点,抽查了13个市29个县(市、区)、57个库点、355个未用于装粮的粮仓。“转圈粮”专项整治中,各级对辖区内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3394人次,检查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829个、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121个、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346个。

  2014年夏粮、秋粮收购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4928次,检查各类收购主体23923个(次),对670起违反粮食流通管理的案例进行了查处,其中罚款63例、罚款金额24.13万元,移交其他部门处理8例。各级粮食部门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确保粮食及时出库,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 行为。苏州市粮食局联合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苏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省内、省际间的区域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签订了苏、皖、鲁、豫区域联动框架,推进并形成了辖区联合、毗邻联动的监管新格局。

  从2014年5月份启动粮食库存识别代码试点,63家单位试点结果表明系统路径是可通的,框架内容设计是可行的,并建立了省级监管平台。

  试点过程中,江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覆盖13个市不同性质企业,并积极探索将粮食收储系统收购、储存、出库信息嵌入识别代码系统,尝试识别代码在粮库日常管理和库存监管中应用。放心粮油工程深入推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是省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32项重点整改事项之一。2014年全省新增“放心粮油店(柜)”1065个,总数达到2484个,实现了乡镇、街道覆盖率100%的目标,完成了省政府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