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粮食局被确定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05.01.2016  17:58

  近日,国家粮食局下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通知》(国粮检[2015]219号),怀安县粮食局被确定为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近年来,怀安县粮食局在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中,始终把“规范基础工作、创新执法实践”作为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推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了人员稳定、装备齐全、经费落实,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审批、案件查处等工作日趋规范,政策性粮食以及面向全社会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全面展开,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认可度、粮食部门的公信度显著增强,粮食工作能够融入全县总体工作之中,具备了一定的话语权,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