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粮食局确定在4个市县开展国有粮企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06.08.2014  12:14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粮食局决定今年在荆门市、枣阳市、麻城市、通山县四地开展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此次改革重点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每个县、市以中心粮库、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组建一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二是开展土地确权变性。依法对国有粮食企业土地进行出让变性,搞好确权登记,使其真正成为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其他国有粮食资产依法依规处置,逐步退出国有粮食序列,放开搞活。三是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鼓励和推动粮食企业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大胆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资本入股。四是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转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深化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根据湖北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粮食局的安排,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部署和省粮食局关于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操作指引等精神,根据当地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要成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建立起新型的企业产权关系、政企关系和企业治理结构。


来源:湖北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