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学习宣传活动
为庆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5月26日起,湖南省粮食局在全省系统开展了以“肩负产粮大省责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 2004年5月,《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十年来,全省粮食系统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条例》,努力推进粮食流通规范化管理,为促进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前夕,《湖南日报》发表了张亦贤局长署名文章《肩负产粮大省责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张亦贤局长提出:把保障国家粮食数量安全作为第一底线、把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作为第一责任、把推进粮食产业发展作为第一途径,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重要指示的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是对我省粮食事业“三主”工作定位、“三版”努力方向的阐述与深化,是粮食事业重任在身、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和行动指南。 此次宣传周活动,省局在政务网站开辟了《条例》宣传专栏,全面宣传《条例》规定、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我省粮食工作总体思路及亮点等内容;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粮食工作,树立粮食系统良好形象。省局还在局机关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 全省各市州也纷纷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条例》。株洲市粮食局结合“放心粮油绿色消费宣传日”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粮食企业宣传普及绿色消费、爱粮、惜粮知识。茶陵县粮食局在县电视台十个频道飞播《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的宣传内容。常德市粮食局开展了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现场解答市民提问30余条,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邵阳市全市九县三区粮食部门在宣传活动期间共举办《条例》学习培训22场次,出动宣传车辆21台次,悬挂大型气球、拱门42幅,设置咨询点12处,展板82块,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衡阳、湘潭、永州、怀化、湘西自治州等市州也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条例》及相关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全省上下掀起一轮再学习、再贯彻的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