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 《2016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28.06.2016  11:05

  冀粮政〔2016〕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印发的《2016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国粮政〔2016〕111号)精神,为继续做好我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省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16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为全省粮食流通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

1.研究制定我省粮食行业“七五”普法规划。 根据国家粮食局、省政府“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全面总结我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我省粮食行业“七五”普法规划。

2.健全粮食行业普法工作机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法治培训和考核、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粮食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落实粮食普法经费,将粮食普法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做到足额落实、专款专用。

二、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学习宣传

3.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作为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在粮食行业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使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在粮食行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通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4.重点学习与粮食流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积极开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仓储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军粮供应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5.做好新修改的两部行政法规和一部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新修改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取消的“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取消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地方初审和申请人“资信证明”、“财务审计”两项中介服务事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后置审批事项,要加强衔接和落实,已取消的不得擅自行使,已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要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6.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面向粮食经营者,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粮油食品质量、粮食应急等相关规定,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面向种粮农民,大力宣传粮食收购、储粮、节粮和售粮等保护粮食生产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和政策;面向粮食消费者,加强爱粮节粮、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知识普及。

四、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深入推进粮食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依法审批,规范粮食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行为,编制和公布粮食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改进服务质量,及时公布办理信息,加强粮食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8.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依法管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及时投放市场;搞好粮油库存检查,提高粮油库存管理水平;加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统计制度正常开展;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入库、储存、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严肃查处涉粮案件,维护国家粮食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

9.持续推进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 以示范创建推进依法治粮全面落实。落实专人联系协调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交流推广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粮食行业普法形式

10.积极发挥宣传载体的推动作用。 以“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继续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阵地的宣传优势,不断扩大粮食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手机报、户外电视、移动通讯等现代宣传手段,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粮食行业普法的覆盖面和时效性。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粮食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