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 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08.01.2016  11:09

冀粮财〔201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15〕342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企业实际情况,省局制定了《201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基层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格式,适用于省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主要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等。

三、填报要求

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审核、上报工作,并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照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基层粮食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报送内容和时间

本套报表统一采用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2012版)进行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上报,上报时要求带有各级分户企业数据。报送内容包括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各一份,上报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之前。

五、其他事项

本套报表格式、编制说明、任务文件等将登载在燕赵粮网(http://www.yzgrain.com)通知栏目。各地在报表编制、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财会审计处联系。

附件:1.  201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

        2.  201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  2015年度粮食行业情况补充调查表

                4.  2015年度粮食行业情况补充调查表编制说明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