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亮点纷呈

22.01.2016  10:48

  目前,全国31个省区级政府已全部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粮油市场报记者梳理发现,多数省份“实施意见”靶向明确,亮点纷呈。

  主产区省份多以增加粮食产量为目标,把重点放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建设高标准农田方面。河北结合区域自然资源条件,加快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要求2015~2017年,每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湖南要求稳定水稻种植面积,通过采取由发包方依法收回抛荒耕地,减少或者停发种粮补贴等措施,从严治理耕地抛荒;产粮大省山东提出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建设10万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70个以上,打造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等。   主销区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和提高粮食自给水平等方面目标明确。浙江坚持全省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总产量160亿斤的目标,大力发展旱粮等多种粮食作物,积极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努力提高粮食自给水平;福建要求2020年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0万亩,2018年前每年复垦抛荒山垅田20万亩,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补助等。   产销平衡区则以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为重点,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如山西要求全省农田实灌面积再增加180万亩,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进一步巩固小麦主产省地位,提高口粮自给率。同时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订“粮安工程”建设规划;甘肃省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和利息补贴、动用和轮换价差补贴;陕西积极推广应用新“四合一”储粮技术,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处置后的资金收益,全部用于粮食收储和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等。   此外,安徽、湖南、甘肃、福建等省还指定了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责任部门,并划分了责任分工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