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该批项目的申报工作。一是申报项目应为6月底前已按有关要求填报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储备项目;二是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严格审核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手续,申报项目原则上已办理完成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落实相关建设资金;三是申报项目单位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名单。
二、申报材料要求。一是请你们于9月15日前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上报项目申请文件(含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汇总表);二是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单行材料请按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附件1(范本)要求编制(土地、规划、环评前期手续不要放入单行材料中,作为单独附件上报备审),并同项目申请文件一起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各四份)。
附件: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