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

11.09.2015  11:35

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的基础工作,不断加大对地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补助资金投入,通过引入竞争择优机制,以公开答辩、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给予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对我省给予了重点支持,已下达专项资金1.46亿元。
  
  
  为管好用好中央财政“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切实解决我省粮食仓房带“病”运行问题,实现粮食储存安全目标,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粮食局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和内容、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管理。同时,明确了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审核的主体责任,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负全责,省财政厅将对专项资金分配结果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据测算,在2013、2014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甘肃省新增有效仓容30万吨的基础上,此次粮库维修改造又将新增全省有效仓容超过90万吨,将彻底消除“危仓老库”和储粮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