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5类贫困群体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

21.12.2016  11:33

日前,河北印发了《〈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该《细则》提到,纳入医保救助范围的人群将享受基本医保住院报销、大病保险住院报销、医疗救助等保障,还为他们明确了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的标准。

 

而按照我省《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对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的基础上,我省已将其他5类贫困群体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也就是说,全省546万贫困人口将享受高于其他人群的医疗保障。其他5类贫困群体是指: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

我省将对5类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根据规定的相应救助比例由医院垫付,相关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