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花糖里“藏”瓷砖碎片 滦南顾客大牙被伤

09.12.2014  11:24

    滦南的毕女士因为吃了点米花糖伤牙又伤心。日前,在滦南县消费者协会的努力下,毕女士得到了赔偿。

    毕女士从县城某商场买了2袋米花糖,回到家后食用时却从里边吃出指甲盖大的白色瓷砖碎片,导致大牙受伤,治疗费用花了500多元。毕女士找到该商场要求赔偿,但多次协商未果,便投诉到滦南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该商场了解情况,经查,毕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对商场负责人说服教育,并详细讲解《消法》的有关知识,最终达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商场赔偿了毕女士现金1000元,毕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条款,消费者有权提出相应赔偿。 记者志远 通讯员王秀梅、刘作江、黄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