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规购买运输73箱来路不明烟花爆竹被行拘

02.02.2016  22:33

马上就要过年了,在此,我们要提醒您:节日期间,按照规定适量燃放正规途径购买的烟花爆竹是允许的,可千万不要违规购买、运输、储存、燃放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因为这属于属于违法行为,将得到严厉处罚。更何况一旦发生意外,引发人身伤害那更是得不偿失。

这是1月19日中午12点多发生在省会东三环与南二环交叉口附近的惊险一幕。据民警介绍,当天上午有市民举报:曾经非法倒卖烟花爆竹的张某准备到鹿泉区某烟花爆竹公司进炮。接报后,栾城警方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专门警力,在沿途进行布控。结果在胜利大街与南三环交叉口附近,民警将车辆截停。为了逃脱抓捕,张某驾车试图冲撞办案民警,随即加油门疯狂逃离现场。

将张某控制住后,民警打开面包车,发现车上装载着73箱烟花爆竹。

民警介绍,2011年,张某曾因非法倒卖爆炸物被判刑。不料,出狱后,张某仍不知悔改,又干起了老本行。按照规定,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需要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张某没有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资质,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办案民警已经将查获的烟花爆竹上交到危管部门,将定期销毁。警方也将全力追查、落实这些烟花爆竹的来源。另外,民警提示:过节期间,市民一定要在规定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燃放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同时,烟花爆竹要随买随放,不要在家里大量储存,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也不要远途运输大量的烟花爆竹,防止由于颠簸、挤压造成爆炸,引发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