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02.03.2016  20:05

(2016年3月1日)
 

  为解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力不足问题,有效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俗称“协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0名,全部从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疏导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虑到公安交管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条件为: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招聘对象主要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特殊规定
  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种类别。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3月3日(周四)9:00至 3月9日(周三)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3月11日(周五)至3月13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市内乘111路公交车警察训练学校站下车)。
  1、资格审查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测量身高、视力。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16日 (周三)9:00至3月17日(周四) 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周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内容等。
  4、笔试成绩:3月22日(周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复员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两个类别进行排名,复员退伍军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比例进入面试,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队列素质等。
  3、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3月25日(周五)
  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
  3月29日(周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
  (五)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
  体检有关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人选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研究审批同意,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托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交管局从事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月基础工资1480元/月(不含个人需缴纳保险部分的费用,此工资根据石家庄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每月依据工作表现发放不超过300元的量化考核金。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
  免费提供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六、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咨询电话:(0311)85858057、(0311)85858053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