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社部门签署《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

24.01.2019  16:56

1月23日上午,《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签约仪式由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聂生奎司长主持,河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志栋出席并与北京、天津人社局负责同志签署协议。人社部相关同志、京津冀三地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签约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启劳动关系部门跨区域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协议内容围绕工资分配、劳动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沟通等七个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政策上衔接、标准上协调、节奏上一致、服务上全覆盖的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

为了让协议落地生根,赵志栋副厅长代表河北表示: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调动河北省各级劳动关系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二是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将找准自己的定位,承担履行好自身责任义务,扎实推进已达成协议的合作内容,大胆创新、积极作为。三是切实提高协同效能。对照签约内容,逐项梳理、逐一对标,做到内容相同、标准相同、程序相同、平台相通、信息共享,在协同上下真功夫、实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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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