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05.06.2014  17:06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决定,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知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6个方面综合施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各地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通知还就“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贯彻落实对各地提出了工作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