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前后端闭环要求 安徽践行垃圾强制分类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部署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安徽省正式进步“强制分类”时代。其中,合肥、铜陵为全国试点,淮北、滁州、宣城、池州作为省级试点,将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
很多公共场所都有垃圾分类箱,但真正按照规范实行垃圾分类的并不多。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部署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成效一直不明显的垃圾分类有望实现破局。
合肥、铜陵为全国试点 淮北、滁州、宣城、池州作为省级试点
通知提到,在做好合肥、铜陵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淮北、滁州、宣城、池州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实施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要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按照要求,各试点城市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推进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建立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暂存、收运处置系统,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先行在公共机构实施,年底前在肥省直机关、中央驻皖单位率先实现
其中,先行在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工作。
根据时间表,2017年底前,在肥省直机关、中央驻皖单位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到2020年底前,居民主动分类的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有效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依法强制实施和利益驱动,引导居民习惯养成
实施垃圾分类,居民参与是第一步。安徽省将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和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在健全垃圾处理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通过依法强制实施和利益驱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注重培养一批省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