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和正定新区行政中心(不含)至天元湖站见证取样质量检测项目(3509)标段招标公告

22.12.2015  11:20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及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市政预留(剩余段)土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见证取样质量检测服务项目350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均为地下站。正定新区市政预留工程(剩余段)位于正定新区新城大道下方,南起行政中心站(不含),经园博园站北至天元湖站。   本次招标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北段起于西三庄站,经水上公园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南至小灰楼站(不含);南段起于站后停车场(不含)经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终点为三教堂站。线路全长12.876km(其中北段4站4区间,长5.172  km;南段7站7区间,长7.704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区间11个,其中西三庄站后停车线设置区间风井,采用明挖法施工,剩余区间全部采用盾构法施工。   本次招标的正定新区市政预留(剩余段)质量检测服务含两站两区间,分别为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区间、园博园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区间、天元湖站,全长约2.4km,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北延工程。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区间均为盾构区间。   2、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区及正定新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3509标段:站后停车场(不含)~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  (3号线南边段)的见证取样、使用功能及主体结构检测,主要含土建材料、装饰、门窗、风水电安装等材料的检测、节能检测和车站隧道主体结构检测等。 注:依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将30%见证取样质量检测业务与其他检测业务分离,单独委托。故本次招标工作量为见证取样质量检测业务的70%。   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3509、3510标段。   6、服务期限: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7.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7.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项目、建筑门窗检测项目、室内环境检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槐安东路161号C座三层)报名处报名并核验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5)关联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报名时间:2015  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9.2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  年12月18日至2015  年12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以及“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联  系  人:张胜利、宋晓业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招标代理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毛林侠、张少华 联系电话:0311-66505387、18032755401  传  真:0311-66505387 地  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