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站日志:店铺转让闹起纠纷民警现场调解

22.04.2015  12:28

全国十佳法制栏目,法治时间现在继续。前天上午,市民王女士和弟弟报警称被骗了,可当民警赶到事发的天然城小区时,发现事情根本不是报警人所说的那样。

看到民警的到来,店主底先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说报警人王先生并非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是他自己。那么两个人怎么会都称自己是受害者呢?

王先生:前天交了押金了,现在家里有了事儿了,干不了了,一万五的转让金,扣一半也行啊。

原来,上周六,王先生的姐姐王女士看到底先生的小吃店要转让,于是上前询问。王女士觉得这间店铺位置和租金还不错,便要接手该店,当天就交了2000元的定金,第二天又交了10000元的转让费,并将3000元押金交给了市场管理部门。

然而,天有不测风雨,王女士前脚交钱,后脚家里就出了事。家中突遭变故,王女士没有时间再做生意了。当她找到底先生要求退钱时,却遭到了拒绝。她这才报警称被骗了。

王女士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按照约定,5月1日,她才正式接管该店。付款时,店主底先生也只是给她写了一张2000元定金的收条。王女士认为,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她们有权利要回自己的钱,但店主底先生对此却不认同。

房主底先生的家人:之前都是口头协议。他可以接了之后,再转给别人啊。这是他们的个人原因,不是我们的事儿。

底先生:你们是110的,是作为中间方的,我违法了吗?他就说是我骗了他了,我骗了他了吗,我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的。

底先生说,这笔10000元的转让金中包括饭店内的炊具、餐具、招牌等物品,当时已经和王女士口头协商好,这笔转让金不退。在和王女士达成协议后,他已经盘下了另一间店铺,并购置了饭店用具。如今,王女士突然变卦,这让他难以接受。

民警:看看人家这边有什么损失,咱们该道歉道歉,看看怎么补偿人家一下。

王先生:一天扣一千块钱行吗,一共是三千块钱。

底先生:你是说梦话了吧,一天一千块钱,要是你转让给我,我这样你,你行不行。

底先生坚持不让步,民警建议王女士走司法程序解决。那么,如果诉诸法律,王女士能否要回先期支付的钱款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 韩式岭:现在分析一下,这部分钱一共是三部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2000元定金可以不退还,买方违约定金可以不退,如果卖方违约,那么就应该双倍返还。除非这个人能够证明他的实际损失大于这2000元,否则这其他的钱是不能够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