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黑店卖假药 老板被判六个月

12.01.2016  09:51

  石家庄一男子为获取暴利,在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开设一家保健品店,对外出售假药。日前,经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华区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查,从2013年开始,60多岁的耿某在没有经过任何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石家庄市火车站北站附近租了个小门脸,利用火车站人员流动密集的特点,非法开设了一家“保健品店”,专门销售各种保健用品。为了提高销售额获取暴利,耿某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含有西药“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男性壮阳药“男宝胶囊”,并在自己的“保健品店”内进行销售。2015年8月,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对其保健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场扣押“男宝胶囊”10瓶(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男宝胶囊”按假药论处)。

  该案经新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耿某非法销售属于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