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电信企业平等接入

28.05.2015  01:04

河北新闻网5月26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常俭)“目前,我省尚没有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现有的规章有的是没有规定,有的是规定得不细,无法操作,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今天,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周景耀向会议作了关于《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周景耀说,长期以来,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城镇民用建筑进场难、选址难、收费过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用户和电信监管部门。一些城镇民用建筑的管理者以赚取高额利润为目的,使用乱收费、签订排他性协议等不正当手段,限制电信运营企业为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设施接入的不公平,直接影响了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限制了用户自主选择电信运营商的权利。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商务楼宇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者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电信设施接入条件。

为解决电信设施破坏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尽量杜绝盗窃、野蛮施工、车辆碰撞等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现象发生,条例草案作出了许多禁止性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罚则。如规定: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等手段蓄意破坏电信设施的,对个人处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