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突出四项重点 推进审计法治工作
今年,湖北省审计厅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相关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紧扣“讲法规、提质量、防风险、创精品”工作思路,突出四项重点,推进全省审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施审、依法治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进一步强化辩证思维,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客观求实的关系,全面贯彻省厅《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树牢“六个统一”理念,审慎包容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助推该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审计法治宣传
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开展全国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法律进机关等普法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和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加强审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审计法治化宣传方式,提升审计机关普法学法用法工作成效。
三、强化审计质量管理
完善审计质量标准和控制体系,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3+2”审计复核和审理机制,打造环环相扣的审计质量管控链条。加大审计项目事中审理力度,强化审计现场过程监督,对复杂和重大问题提前介入,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操作,源头控制审计风险;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业务考核,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责任,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审计行为;修订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发现和培育优秀审计项目,推广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四、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事项
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举报事项,及时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的认可度。(项健)